我省開展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
我省開展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
為大力發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動智能建造技術在工程項目中的應用,5月8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在全省開展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引領帶動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
通知明確了具體申報條件:
智能建造技術方面,申報單位對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術目錄(第一版)》,圍繞智能設計、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智能建造設備裝備、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等方面開展智能建造相關技術應用。
智能建造試點企業方面,要求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智能建造水平處于本行業、本地區領先地位,具有較好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智能建造相關技術、裝備、系統、軟件、平臺等無知識產權糾紛。
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方面,應為2024年新開工或在建的房建、市政項目,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項目建筑面積應在2萬平方米以上,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管理等建造全過程應用BIM技術。具有智能建造技術應用亮點突出、預期成效顯著等特點,在項目建設方案、設計、構件生產、施工、質量安全管控等環節充分應用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筑機器人等技術,實現數字化設計和進度成本分析控制、信息化質量安全管控、建筑機器人作業等,提高工程質量效益。具備實施試點項目所必需的組織、人才、資金等保障。
申報智能建造試點企業、試點項目,填寫有關申報表格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擇優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開展審查、現場核查和在廳網站上公示、公布等工作。對于示范引領作用較強、試點經驗參考價值較高的,在全省推廣,推動智能建造工作取得實效。
詳情可登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廳發文件”欄目,在《關于開展河北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中查看。
為大力發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動智能建造技術在工程項目中的應用,5月8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在全省開展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引領帶動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
通知明確了具體申報條件:
智能建造技術方面,申報單位對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術目錄(第一版)》,圍繞智能設計、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智能建造設備裝備、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等方面開展智能建造相關技術應用。
智能建造試點企業方面,要求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智能建造水平處于本行業、本地區領先地位,具有較好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智能建造相關技術、裝備、系統、軟件、平臺等無知識產權糾紛。
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方面,應為2024年新開工或在建的房建、市政項目,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項目建筑面積應在2萬平方米以上,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管理等建造全過程應用BIM技術。具有智能建造技術應用亮點突出、預期成效顯著等特點,在項目建設方案、設計、構件生產、施工、質量安全管控等環節充分應用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筑機器人等技術,實現數字化設計和進度成本分析控制、信息化質量安全管控、建筑機器人作業等,提高工程質量效益。具備實施試點項目所必需的組織、人才、資金等保障。
申報智能建造試點企業、試點項目,填寫有關申報表格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擇優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開展審查、現場核查和在廳網站上公示、公布等工作。對于示范引領作用較強、試點經驗參考價值較高的,在全省推廣,推動智能建造工作取得實效。
詳情可登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廳發文件”欄目,在《關于開展河北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