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建局發通知規范投標行為,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
保定市住建局發通知規范投標行為,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
繼上海、湖南張家界市之后,河北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發布了《關于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的通知》。
一、2019年9月15日起,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當由投標人代表當場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簽署的承諾書作為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資料。
二、2019年9月15日(含)后發布招標公告的全流程電子投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將簽署承諾書的情形列為投標文件必備條款之一。
三、2019年9月15日前發布公告且未將不簽署承諾書情形列為投標文件必備條款的項目,投標人代表當場不簽署承諾書的,可以在該項目開標前撤回投標文件;不簽署承諾書且遞交投標文件的,將對該單位在本項目的投標行為進行重點核查。
四、投標人如被查實在該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圍標串標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被進行行政處罰和失信懲戒。
來源:建筑經濟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