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展2023年度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在冀市場行為評價
我省開展2023年度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在冀市場行為評價
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將根據有關規定,開展2023年度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在冀市場行為評價。
參加此次評價的企業為2023年12月1日以前完成省外建筑企業進冀信息報送,并且在冀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省外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評價內容所使用的有效記錄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產生的數據信息。
評價內容包含基礎管理情況、生產經營業績和附加值三部分。
基礎管理情況 包括企業失信及不良行為記錄、施工現場管理、動態監管、其他扣分項等。
生產經營業績 指根據“河北省實名制數據管理系統”記錄的施工總承包項目合同額賦值。按照施工總承包企業所有項目合同總額由高到低排名,排名前30%的企業予以加分。
附加值 涉及“河北省實名制數據管理系統”中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項目管理人員填寫情況、項目考勤更新情況。企業在冀項目獲得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鋼結構金獎、全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建設工程安濟杯(河北省優質工程)獎、河北省建筑工程裝飾獎、河北省市政公用建設優質工程獎項情況。
評價結果分為A、B、C、D及無業績五個等級:有業績記錄企業以“基礎管理情況”與“生產經營業績”來衡量BCD等次,“附加值”作為評價A等次參考條件;無業績記錄企業公布為無業績。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組織開展評價,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反饋。根據年度評價結果對在冀企業實施差別化監管,鼓勵選用評價結果為A、B等次的企業;提示慎用評價結果為C、D等次和連續三年無業績的企業。(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