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管理辦法(試行)》
我省出臺《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管理辦法(試行)》
為提升建筑品質,增強企業競爭實力,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助力推動我省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
《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不含改建、臨時建筑)結構優質工程(以下簡稱“省結構優質工程”)的創建管理工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的監督管理,成立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創評委”),下設省創評委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創評辦”)。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省結構優質工程申報受理、監督和評價工作�?h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省結構優質工程申報受理和質量監督工作。
在工程申報上,《辦法》明確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規模要求、結構形式,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在基礎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工程申報,有關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審核通過的列入創建計劃,每月底前逐級報至省創評辦。
在質量管理方面,《辦法》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當開展的具體工作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有關標準規范抽查工程實體質量,基礎施工階段不少于1次,主體施工階段不少于2次;市級主管部門對所轄縣(市、區)申報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現場抽查,抽查次數不少于1次。省創評辦每季度組織開展工程勘察設計和實體質量抽查,全年抽查數量不少于申報總數量的5%。
《辦法》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收到《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評價申請表》后,1個工作日內向市級主管部門申請工程評價。市級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在3個工作日內現場完成工程評價�!掇k法》對工程評價程序作出規定,明確對于高層、超高層、大型綜合體等施工周期較長的項目,可根據施工進度分區、分段評價。工程實體質量按單體工程進行檢查,并明確檢查數量。
在工程評審方面,由省創評辦組織評審專家開展評審,原則上采取視頻會議方式,核查市級主管部門報送的材料,查看施工視頻影像資料。獲得提名的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項目,將按程序公示、對外發布。
《辦法》規定了6種不得評為省結構優質工程的情形。對獲得省結構優質工程的單位及個人頒發榮譽證書,記入行業良好信用記錄。
《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掇k法》實施之前申報的工程,仍按《關于開展創建結構優質工程工作的通知》(冀建質〔2010〕362號)執行�!掇k法》實施后,2010年7月6日印發的《關于開展創建結構優質工程工作的通知》(冀建質〔2010〕362號)同時廢止。(王建國)
相關文件:關于印發《河北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