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施企協:工程建設行業信用評價通則
中施企協:工程建設行業信用評價通則
中施企協信用字〔2022〕11號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相關要求,加快推動工程建設行業信用建設,提升行業自律水平,確保工程建設行業信用評價體系依法規范、科學有序,特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 工程建設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是指在工程建設行業中全面實施信用評價制度,構建覆蓋工程建設企業和重點從業人員的多層面、全過程、廣覆蓋的評價體系。
第三條 工程建設行業信用評價按照全面發展、深度融合、行業聯動、典型引領的步驟推進,遵循自愿參與、信息共享、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信用評價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信用委”)負責組織、指導全行業信用評價工作。信用委專家委員會提供專業支持;信用委辦公室負責信用評價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級、地市級協會或工程建設各行業協會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地區或本行業工程建設企業信用評價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第五條 工程建設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包括工程建設企業信用星級認定、工程建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工程建設誠信典型企業評估、工程建設誠信企業家評價和工程建設誠信項目經理評價。
第六條 信用委組織制定統一的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在通則的基礎上,分別制定信用星級認定、信用等級評價、誠信典型企業評估、誠信企業家評價、誠信項目經理評價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按照統一體例進行規定,基本內容包括評價條件、標準、程序、動態管理、結果應用等,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調整。
第七條 為客觀衡量企業和人員信用狀況,每類評價均建立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指標設置既適應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發展要求,符合行業實際情況,又具有獨立特征。評價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分析方法進行。
第八條 信用評價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結果公開發布,并進行動態管理。
第九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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